近日,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》(修订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。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瞄准“双碳”目标,强化生态环保和安全管理,助力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、生态环保。
全北京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、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、热电联产(保障城市应急备用、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),另外支持碳排放稳中有降和可再生能源替代,全北京市层面禁止新增燃气独立供暖系统(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暖条件的除外)。
文件强调,加强产业引导,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。《目录》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,继续严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北京率先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一般性制造业。同时,衔接落实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规划政策,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,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,助力科技创新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。如制造业相关措施中,在原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,为航空航天、国家重大专项和工程等配套制造予以除外基础上,增加对氢能、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制造等细分支持。对数据中心的管理,不再单纯依据PUE值,而是综合考量业务功能、能耗、水耗等因素,引导数据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、统筹发展。
落实核心区控规等要求,进一步突出分区域差异化管理。根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,以及核心区控规、城市副中心控规和分区规划等相关要求,本次修订,进一步强化分区域差异化管理。在原“1+4”管理措施基础上(“1”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,“4”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、城市副中心、其他平原地区、生态涵养区),提出“1+5”管理措施(“1”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,“5”分别适用于核心区、城四区、城市副中心、其他平原地区、生态涵养区),进一步体现分区域梯度发展和承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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